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体制机制,规范二级学院学术事务管理,根据《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各二级学院设立学术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成规则
1.分委员会设置
按照我校教学单位架构,拟设置湘商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湘菜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含创业学院)、湘旅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会计金融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文化创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软件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基础科部(含马列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共计7个学术分委员会。
2.人员组成
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原则上由各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委员一般为5-7人的单数组成,其中担任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含校机关部门领导)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3,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不少于1/2,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
3.产生程序
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人员由所在系(教研室)推荐,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二、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职责
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重大学术事项审议、评定和咨询等,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派的有关工作。
三、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学术分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并将学术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纸质文档)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朱明松(电话:17773161302)。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