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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基金会资助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省基金会资助教师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1-04-23 】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21年开展资助

特困教师活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切实做好关心困难教师工作,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科教强省建设贡献力量,经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1、面向全省和部分省直中学、高校的特困教师,共资助800名;2、特困教师须满足条件: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5万元以上,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

二、资助标准为1万元/人,共发放资助金800万元。

三、活动计划(长沙市45人)

2021年“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计划表

县(市)

分配数

内六区

分配数

市直学校

分配数

望城

3

芙蓉

2

7

长沙县

5

天心

2

浏阳

9

岳麓

2

宁乡

9

开福

2

雨花

2

高新

2

四、活动程序

1、4月初,省教育基金会通过信息化平台分配名额;

2、4-5月,各市(州)、县区教育基金会、学校通过IE等主流浏览器登陆“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开展2021年度资助特困教师活动申报工作,并反馈2020年度受助教师情况,不再报送纸质版资料;

3、6月,省教育基金会审批资助名单及资料,公示特困教师名单;

4、7月,发放资助金。

五、活动要求

1、完善特困教师数据库。各级教育基金会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级教育基金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审核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申报,要求申报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教育基金会资助的教师,且申报的教师总数中退休教师比例不超过5%;

3、及时发放资助金。为了将资助金及时发放到受助教师手中,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请各级教育基金会、各学校要确认填写的受助教师(持卡人)姓名、农商银行卡号信息无误。资助金采取两种发放方式:一是由省教育基金会直接汇入受助教师银行账号;二是选择现场发放资助金的市、县(区)教育3基金会,省教育基金会将该地区受助教师资助金拨入当地基金会账户,当地基金会应在9月30日前组织完成资助金现场发放工作,并将发放签收单据报送省教育基金会;资助特困教师名单在省教育基金会网站上公示期满前过世的教师,省教育基金会不予以资助,酌情择机慰问其家属;

4、建立反馈机制。各级教育基金会要建立反馈机制,组织志愿者及时了解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20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5、加强信息公开。资助前,各级教育基金会在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资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资助对象、资助情况、资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特困教师专项档案;

6、强化舆论宣传。各级教育基金会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社会资源支持教师队伍建设。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

“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

申 请 表

申请人:

学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资助特困教师材料清单

单位(盖章):

姓名

工作单位

序号

页号

备注

申请表

附件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证复印件

3、医院诊断书

4、治疗费用票据

5、重大自然灾害证明

由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注意事项:

1、“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活动的申报、审核工作实行网络报送,已实现了无纸化办公。鉴于部分学校、县(区)教育基金会尚不具备无纸化办公条件,我会提供《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申请表》电子版,填报完成后,《申请表》及附件资料扫描件交由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县(区)教育基金会或市(州)教育基金会报送,纸质件自存备查;

2、申请表用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

3、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所在学校负责审核;

4、每个教师的申报材料必须按装订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序号;

5、上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小于此规格的证明材料,请粘贴于A4纸张(装订顺序参照材料清单)。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资助

特困教师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工作

单位

民族

邮编

地址

联系电话

详细

地址

教龄

身份

证号

教师证号

持卡人姓名

持卡人与受助者关系

银行卡号

所患

疾病

患病时间

是否病休

治疗

费用

负债数额

是否退休

申请资助类型

□患病¨  □受灾

申请资助理由

学校意见

1、审批意见:□同意□不同意                     2、公示情况:□公示一周无异议□未公示

3、治疗及负债情况:经核实,该教师负债数额 万元,

治疗费用 万元

县(区)教育基金会意见

1、审批意见:

□同意□不同意2、公示情况:

□公示一周无异议 □未公示

市(州)教育基金会意见

1、审批意见:□同意□不同意               2、公示情况:□公示一周无异议 □未公示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意见审批意见:¨

□同意

□不同意

上一条:2021年上学期第8周工作安排表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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