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书写规范可参考附件一。
对于团支部、学生组织或社团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学生,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查同意并经考察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院党委备案,同意后在院马列主义学习会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培养、教育和定期考察
院学会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必须的培训环节和党课学习,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
要求积极分子经常向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按时提交思想汇报。思想汇报的书写规范可参考附件二。
党支部要上报下一年度发展计划,即计划在下一年度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名单。名单在每年12月上报院党委,每年6月可提交部分调整人员名单,只有在名单上的人员才可在下一年度发展为党员,因此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好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计划。
四、确定发展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包括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内团组织和同学)意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报院党委审查备案。
对发展对象要进行公示,并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自已的现实表现情况等,自传材料的书写规范可参考附件三。
五、党支部审核并上报院党委预审
党支部审核并向院党委报告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入党申请及思想汇报;培训、考察综合意见及党内外群众、团支部、党支部意见;政审及培训情况。政审采取查阅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外调方式,审查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院党委审查考察时间是否期满;全过程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本人的思想政治、学习表现和群众基础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审查合格由院党委下发《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的材料应包括: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不同时期的思想、工作汇报材料,③入党积极分子的自传,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⑤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⑥党课结业证,⑦团支部“推优入党”材料等。
六、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需本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参见附件四。
七、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
按照相应议程(可参见附件五: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流程)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大会讨论并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具体方法参见附件六: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大会讨论和票决结果汇总形成支部决议后要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备审,同时提交副本至院学会备案。由院党委安排专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八、与发展对象谈话
由院党委安排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记入《入党志愿书》。
九、院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核、批准
院党委集体讨论审核、批准。主要审核以下内容:党员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院党委审批结果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张榜公布。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十、入党宣誓
经院党委审核批准的预备党员要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入党宣誓仪式的一般程序可参见附件七。
十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汇报、谈心、严格组织生活、不定期考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院马学会要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之前半个月提交书面转正申请,专政申请的书写规范可参考附件八。党小组、支委会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按照相应议程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参见附件九),大会讨论、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具体方法参见附件六: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大会讨论和票决结果汇总形成支部决议,由党支部上报院党委,经院党委审核批准,院党委审批结果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张榜公布,按期转正党员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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