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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3-25 】

各团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 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 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共青团推优入 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26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 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年满18周岁(2025年9月1日前)、团龄在1年以上的优秀共青团员 (含各组织推荐),自愿申请入党,且已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书六个月以上。

二、推优条件

(一)推荐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响应党团组织的号召,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志 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30小时以上。 2.在各类活动中受到院级及以上的表彰。 3.遵守校规校纪,无诚信问题和纪律处分,宿舍卫生达标,集体 荣誉感强。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不 含选修课),无考试挂科、作弊、舞弊、违反考试现象。 (注:以上都需证明材料)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2.积极参加“三下乡”、“返家乡”等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3.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公民道德方面,并获得省市媒体报道。 4.积极参加各类专业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5.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勇于担当、实绩显著,在青 年学生中发挥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6.退役复学且表现良好,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 优先推荐。 7.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课程学习(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 养工程”)且考核合格者。 8.在校级组织担任干部,表现优异,经所在组织审核后,可优 先推荐。 9.积极参与团内各项活动并提供证明,审核通过者可优先推荐。 (注:如有以上奖项须提供材料)

(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 3.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5.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 6.其它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7.无故推脱或不执行团组织下发的各项任务,不服从团组织管 理和安排的。

三、推优程序

(一)校团委负责指导监督。

(二)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三)各班级团支部负责具体推优工作。

(四)各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经学院团总支批准同意 后,由各班团支书主持召开。

(五)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在大会上,到场人数必须占 该支部团员数的1/2以上,必须要有一名非本支部的正式党员(预备 党员)在场监督。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 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培训教育的体会认识, 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 到会团员人数1/2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六)团支部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 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所在团总支。

(七)候选人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团总支对各项表现 进行审核,最终校团委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公示。

(八)“推优”情况由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 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报学校党委审批通 过后,再反馈至团总支,由团总支向相关党总支推荐。 举行团支部推优会议 填写推荐表,由团支 部汇总上交团总支 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团支部书记在会上对 推优进行说明 现场公布名单 符合条件团员在会上 进行自荐或团支部推 荐 团支部全体团员进行 酝酿和民主投票 团委报学校人事处 反馈至团总支 团总支推荐至相关党 总支

四、名额分配 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 知(中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所在团 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 ,已被“推优入党”的团员不再重复推荐,每 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积极分子人选不可与各团 支部人选重复。

五、工作提示 结合学校党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本次推优入党所需材料于2026 年3月26日下午16:00前上交事务大厅组织部工位。 材料包括(《优 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优秀团员入党统计表》、《入党申请书》、 成绩单、在校志愿时长大于等于30小时的证明材料、荣获院级以上的 表彰证等)。 注:电子档资料同步上传校团委组织部邮箱、所有纸质档资料一 式两份,每位同学的个人资料用回形针固定好。入党申请书不少于 1500字。

六、注意事项

(一)严禁徇私舞弊、拉帮结派、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 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 的,由学校团委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在“推优入党”工作中,各团总支、团支部应积极主动地 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协助校团委做好培养考察工作,及时上交相 关资料。 团委组织工作联系人:张越,电话:15807104422,邮箱: 17765446621@163.com。 附件1:《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附件2:《优秀团员入党统计表 》

共青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二六年三月五日

一审:刘景嘉 二审:郑和斌 三审:彭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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